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但如果是打离婚官司,也就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是需要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那此时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接下来,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打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大家应该清楚离婚官司在哪里起诉了吧。如果一开始不清楚管辖的法院,而随便找了一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因为不是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自然就不会受理,这样一来一去耽误的也就是当事人的时间。因此事先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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