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与案件背景
大连阎乔律师,执业于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2102202211474570。他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具备CFA证书、SAC分析证书等专业能力证书。执业至今,大连阎乔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在合同、家事案件上实践经验丰富。他接手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黄XX以被告王某田、董某拖欠租金、单方违约为由,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出七项诉讼请求,诉请金额合计超140万元。
二、精准抗辩策略制定
被告委托大连阎乔律师介入后,律师针对原告高额且不合理的诉请,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全面抗辩策略。庭审中,直面原告主张,逐一驳斥其无依据诉求。
三、各项诉求抗辩成果
1. 租金主张核减:大连阎乔律师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论证被告已于20XX年X月XX日实际腾退房屋,20XX年X月X日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金额从543643元核减至86467.12元。
2. 违约金调减:针对原告主张的412125元违约金,律师从合同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依据法律规定应调减以及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等方面展开抗辩。法院最终将违约金从412125元核减至37631.25元,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
3. 免租期租金核减:律师抗辩合同未约定免租期租金返还条件,原告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酌定被告仅需支付38240元,核减超40%的免租期租金金额。
4. 水电物业主张驳回:律师结合被告腾退时间、合同解除节点,抗辩原告主张的20XX年X月X日之后的水电物业费与被告无关,且部分费用主张无有效证据佐证。法院最终仅支持部分物业费及水费,驳回原告其余水电物业主张。
5. 押金抵扣:律师提出案涉押金65400元应作为履约担保,抵扣被告欠付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法院采纳该意见,大幅降低被告实际支付金额。
6. 诉讼费分配:本案原告预交诉讼费14251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仅承担3200元,超80%的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四、案件胜诉亮点总结
此案中,原告主张赔偿金额超140万元,法院最终支持的金额合计仅139395.44元,成功为当事人减少超90%的赔偿责任。律师提出的合同解除时间、违约金调减、押金抵扣、费用核减等核心抗辩意见,均被法院依法采纳。大连阎乔律师紧扣关键证据,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形成完整的抗辩证据链与法律依据,庭审抗辩逻辑清晰、论据充分,实现了诉讼成本与赔偿责任的双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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