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冲动之下就会选择离婚。现在离婚有个30天的冷静期,这冷静期过了之后,要是只有一个人去申领离婚证,到底行不行呢?这是很多正在经历离婚或者打算离婚的人心里的疑问。毕竟现实中,可能一方冷静下来不想离了,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另一方没办法一起去领离婚证,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及申领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环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必须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一人去是无法申领的。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给了他们《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内两人都没反悔。但冷静期过了之后,小张有事去不了,只有小李一个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给小李发放离婚证的。
二、一人申领不被允许的原因
离婚是涉及到双方身份关系变更的重大事项,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真实意愿。只有两人共同去申领离婚证,才能确保双方确实是在冷静思考后,仍然坚持要离婚。如果允许一人申领,可能会出现一方被胁迫或者并非真实意愿离婚的情况,这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初衷。
三、一方无法共同申领的解决办法
要是遇到一方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去申领离婚证,比如一方生病住院、在外地无法及时赶回等情况,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重新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和申领离婚证的时间。
四、协商不成的诉讼途径
如果一方不想离婚,在冷静期届满后不愿意和另一方共同申领离婚证,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离婚冷静期过后的情况错综复杂,后续还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时,对方又反悔了怎么办;诉讼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该如何争取。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困扰和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让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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