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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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表格)。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只要专利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许可合同备案这也并不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只不过是现在人们对于专利许可的这件事情都已经习惯于签完合同以后及时进行备案登记,这样以后万一发生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能够提供有效证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公布或者公告下列内容:

(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2、如果没有备案,对于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二)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3、 法律明确规定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二、如何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一)下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由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文本》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采用的是标准表格,因此申请者需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所需的相关表格。

(二)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文件相关部门

1、准备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各一式两份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用A4纸单面打印。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2、填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的方法:

(1)如果备案涉及的专利数量多于三件,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中专利号及专利名称的采集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在将备案专利的相关信息填写在附页。

(2)让与人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受让人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

(3)合同性质、许可种类、专利许可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限、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依照合同填写相关信息。

(4)专利许可范围指地域范围。

(5)使用费非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须按照近期外汇牌价将其折算成以人民币或美元为货币单位的数额。使用费为零的,支付方式为无偿。

(6)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手续的,代理服务机构名称不用填写。

(三)核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并提供公众查询。专利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合同案号、让与人、受让人、主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合同性质、备案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变更等。

可是对专利转让合同进行备案,这对于专利的受让方来说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到时候就算双方诉诸法院,当中就规定针对侵权行为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必须要提交,当初在专利行政部门有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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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材料目录;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变更经营方式的,还应当提交经营方式变更情况说明;
5.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提交: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后的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3)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6.变更库房地址的,还应提交:
(1)变更后的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2)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办公及仓库面积变化的还应提交前面第
4、5的材料;
8.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9.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其他证明材料(如: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
2、企业经营设施设备表)。
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于非法人企业,申请表的“组织机构代码”项下应当要求其填写上级法人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企业负责人如不能提供学历证明应提交书面说明)、资格证书;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非法人企业应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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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没有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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