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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风云初起
在庄严的法庭上,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即将展开激烈交锋。原告郑XX委托的洪昊律师,神情专注而坚定,准备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被告方也严阵以待,一场法律的较量即将拉开帷幕。
案件全貌呈现
原来,原告郑XX通过被告XXX公司代购一辆平行进口车,总价62万元。车辆交付后,却因地方环保政策调整,无法在北京上牌。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被告却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
庭审激烈辩论
洪昊律师在庭审中,围绕“车辆上北京牌照”是否构成合同根本目的、格式条款的效力、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等核心争议展开了精彩辩论。他主张,虽合同未明确写入,但“上北京牌”是双方缔约时的共同基础与合意;政策变化属“事实上不能履行”,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被告作为专业经销商,对延迟开票可能导致的上牌政策风险未尽到提示义务,存在过错。同时,律师提交了退车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被告亦曾同意协商退款,认可上牌问题。
判决尘埃落定
经过激烈的庭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原告方的主要意见。认为“车辆上北京牌照”是双方合同的根本目的;因政策调整导致事实上不能上牌,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被告未尽到充分风险提示义务,存在过错。同时,考虑到原告要求延迟开票对损害发生亦有过错,且原告已实际使用车辆一段时间。最终判决解除《汽车代购合同》,被告XXX公司返还原告购车款59万元(扣除了3万元车辆使用费及过错折抵),原告同时返还车辆,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场案件在洪昊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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