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是夫妻在离婚后需要处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离婚时,将财产划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一般是夫妻双方均等分割。夫妻双方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无法协商,可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进行裁判。
二、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应该通过协商,一起对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夫妻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得因任何原因而损害他人、集体或国家的利益,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这一原则,这个不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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