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离婚是件不光彩的事情,尤其是在农村,可能还会受到各种指指点点,所以,离婚应该慎重。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被逼无奈选择离婚,这里面的缘由有很多,我们今天的话题,依旧是离婚,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一、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三、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部分离婚当事人单方持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申请分割财产(房产)的过户手续。申请当事人普遍认为,只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清册了房产分割后的权利归属,一方即可凭离婚协议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当事双方在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属民间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因此,当事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手续,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权属发生变动的,应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放弃房产的一方有协助另一方的法定义务,而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来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一方不配合导致过户登记无法进行,获得房产一方可通过法律程序,持有效法律文书进行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吗?”问题的相关回答,由以上信息可知,如果一方离婚手续齐全,并且得到另一方的允许,是可以只需一方到场的,但是,小编在这里劝告大家,凡事要谨慎,不要因为一次吵架就动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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