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时间: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资料准备:
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 单位提交材料
时间:各单位应在职工到龄前两个月提交其退休材料。
所需材料:
退休审批表一份。
二寸照片一张。
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张(如有)。
退休审批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产业的事业内编制人员需加盖资产经营管理处的公章;后勤的事业内编制人员需加盖总务处公章)。
退休审批表可从人事处劳资科网站下载。
3. 审核与批准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
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二、办退休手续要注意什么?
提前准备:
各单位应于职工到龄前两个月提交其退休材料,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和处理。
准确填写信息:
退休审批表上的个人信息关系到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人事档案内容填写,不能由退休职工本人填写。
退休时间为其到龄月份的下一个月。
退休证在其退休的当月下半月可领取。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三、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一般退休年龄:
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
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女工人:年满50周岁。
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开始,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男性:年满55周岁。
女性:年满45周岁。
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男性:年满50周岁。
女性:年满45周岁。
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