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辞这件事,小编要告诉大家的是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职工突然急辞应该如何处理的规定。所以员工急辞时,一般会采取旷工三天,从而来达到自动离职的目的。这样做时,企业仍需发放给员工原有的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急辞的问题吧!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 聘你产生的费用,你要承担。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二、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条!
想辞工按以下方法做
1.必须写一份书面的辞工书申请
2.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试用期?过了试用期没?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向自己的公司递交辞工书,如果公司不批准,请到邮局邮寄辞工书给公司,然后邮局会有一张回执给你作为你辞工的凭证。
交了辞工书后,你必须做满1个月才能离职,如果到时候公司还不结算给你,请到劳动局反映.
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没过的话,提前3天递交辞工书,做满3天后离职,向公司领取工资,试用期过了的话,则按照以上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书,如果公司不批准,请到邮局邮寄辞工书给公司,然后邮局会有一张回执给你作为你辞工的凭证。
当然,如果你递交了辞工书,公司立刻批准了,则要结算清工资给你了.
四、员工享受的法律权利
《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两条赋予了员工可以主动提出离职的法律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第7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第18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这两条又给了员工护身符,单位要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克扣或拖欠。
法律给予了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权利,且有护身符保护工资不能被随意克扣或拖欠,单位有何法律保障呢?
五、法律给单位的支持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4条“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90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都规定了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没有规定如果员工急辞单位能不能克扣或拖欠员工的工资不发,这时候单位该如何做呢?
六、单位可以这样做
1、对于员工的离职申请批准通过,为什么不批呢?法律都赋予员工主动离职的权利了,但批准离职的日期应该是员工提出离职30日后,想提前走也可以,需有人交接工作且把工作交接完成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提前离开公司。不要考虑他上没上班的问题,先把这块工作做好了。
2、如果对这个岗位的工作必须交接,按劳动合同上员工留的通信地址给员工发快递,里面要写明因他擅自不到单位上班给公司造成了 损失,限他某个时间节点到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办理期限为多长时间,办理完毕后根据员工意愿可解除劳动关系。
快递寄出去后不是等着的问题,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因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员工的工资不足以抵扣这个损失,单位要求员工赔偿。做这一步并不是要员工赔偿损失,而是要员工回来交接工作,因为工作是必须交接的,此外还可以让劳动部门知道员工擅自离岗的事情,员工再去仲裁,单位也不至于很被动。这个方法结合当地情况选择使用,我原任职单位曾碰到过这种事情,给员工打电话发信息都不回来交接工作,在未发快递之前就先到劳动部门把情况说明了,最终员工是不回来交接工作将近两个月的工资也不要了,但还是单位亏了,因为是技术岗位,给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3、如果这个岗位的工作交接不是必须,且单位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这个规定经过了法定程序且员工已知或应已知,单位可以直接给员工发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要知道这个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中写着旷工解除劳动关系可能会影响着员工以后的就业。要是单位没有旷工的规定或者程序不合法、没有员工已知的证据,可以参照第2条操作。
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如果想辞职的话,可以写一份主动离职的申请,法律规定,员工是可以自己主动申请离职的,这点大家可以放心,大家只要按照企业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就可以了。虽然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急辞的规定,但是大家可以参照劳动法中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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