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上班期间受伤的职工,如果缴纳了社会保险,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伤残金、医疗补贴等。一般来说,职工受伤情况不是特别严重的话,在经过工伤认定,拿到赔偿后,还可以继续回到单位上班。那么,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按月正常发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丧失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的条件,如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了一定的年龄或就业后,丧失享受抚恤待遇的条件;亲属死亡的,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等。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职工因工伤住院的,在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依然按照受伤前的月工资发放。这个期限不超过一年,因为特殊情况要延长的,要得到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还是和以前一样,除了拿工资,职工每月还有一笔额外的伤残津贴,具体金额和伤残等级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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