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

最新修订 | 2024-07-2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主要是出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考虑。生育保险目前仅由单位缴费,“五险”变“四险”后,企业缴费负担或将减轻。今后生育保险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生育保险就是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

五险一金大家搜知道的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五项保险以及一金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企业员工都需要能够受到保障的一项内容,但是今年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就是关于工伤保险要与生育保险合并称一个保险的,那么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何要合并?

在政府层面,正如人社部《通知》所言,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主要是出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考虑。生育保险目前仅由单位缴费,“五险”变“四险”后,企业缴费负担或将减轻。今后生育保险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险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有何好处?

从产妇生育方面来讲,因为从孕前检查、产检到分娩等都是与医院接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医疗行为,二者合并是对的,国外情况是没有生育险的,而是直接纳入医疗保险,并且覆盖产前、产后,包括生产之前的检查、产后的康复等。而从管理成本上来说,二者合并也比较经济,不需要单独管理,可以降低管理成本;从基金的使用上来看,医疗保险基金在某些城市相对紧张,存在入不敷出现象,而生育保险有结余,对医疗保险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对职工的影响?

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主要来说是为了降低企业的成本,因为五险一金一般由企业来进行缴费,变成四线之后就能够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加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是合并之后每个人的保险待遇是不变的而且生育保险是男员工也可以缴纳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朋友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已经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了,工伤保险待遇谁支付的呢??
[律师回复]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各项工伤费用由谁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分几种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想要了解这方面政策的朋友,不妨一起来看看——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职工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以后,应该找谁去支付待遇,应该支付哪些待遇?换句话说,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什么样的规定?
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9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3项)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第三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收监执行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怎样
在用人单位已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保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1.一部分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2.另一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待遇支付情况哪里查?
工伤待遇的支付情况,首先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过机构进行查询。一般是由负责进行赔偿的用人单位或者是保险机构来进行负责。双方必须约定好什么时候进行下发工伤赔偿以及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的相关账务问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工伤支付工资待遇又谁支付问题是什么,因为他在一个工厂工作,里面有给工人受了工伤,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工伤支付工资待遇由谁支付呢,问题有那些,现在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一些省市规定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谁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保险费用承担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费用主要由两部分承担,其中,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下为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单位未缴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2)第三人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费用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坏和用人单位支付,而且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一次性待遇由谁支付?
工伤一次性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毕竟,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属于社会保险需要赔偿的范围之内,毕竟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的话,劳动者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险,所以这其中就包括有多少赔付保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待遇护理费怎么支付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为什么工伤生育待遇合并支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