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司职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有些人会比较疑惑,工伤认定期间上班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接下来律图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可以上班吗”这一问题。
一、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可以上班吗?
1、工伤鉴定期间能去单位工作:单位无权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单位需要发放报酬。公司没有权利在劳动者受到工伤期间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同样的员工如果痊愈后没有向用人单位请假而无故不去上班,用人单位有权扣除其间的工资。但必须保证劳动者工伤期间的工伤待遇。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二、如何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
员工被确定为工伤后,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权利和各项待遇,但对停工留薪期期限如何确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意味着,对停工留薪期期限的确定,不同地方将有不同的具体方式。如果地方没有具体规定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应由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机构提出意见确定;或者由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机构提出意见,出具相关证明,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并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医疗机构认为需要休息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是否延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争议的,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确认。
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通过阅读上述资料,对于“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可以上班吗”这一问题,小编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工伤认定期间,是否上班都不会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对于工伤赔偿结果根据认定等级也略有差异。不过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或者对政策需要更全面了解,也可以拨打12333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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