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我国内地大家对于代通知金的这个概念了解的人非常的少,可能也是大多数的人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还是有一定的认识的。代通知金跟双倍赔偿所需要符合的这些特定的条件两者之间不冲突,所以就导致有些劳动者特别的好奇在我国双倍赔偿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一、在我国双倍赔偿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代通知金适用的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也就是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发生的,而非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产生。
赔偿金,虽然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但是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赔偿金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而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所以两者不能并存。
二、哪些情况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常情况下在我国主张双倍赔偿并且还要支付代通知金的这种情况是不成立的。因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条件是非常的特殊的,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还同时存在着必须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大家不要将这两个概念都搞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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