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物价的飞速上涨以及银行存款利率的严重降低,不少人都愿意将手头上闲置的资金放到其他地方,比如:买基金、将钱借给别人收取利息等等。也有人将这部分资金用复利的方式借给他人,那到底民间借贷中是否可以约定复利,这也就是说,复利能否约定在民间借贷中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民间借贷中是否可以约定复利
复利,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利滚利”,具体是指在每经过一个利息计算期后,都要将所剩利息加入本金,以计算下期的利息。也就是说,在偿还全部本息之前,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都将成为下一期的本金,即以利生利。
依照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约定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无息借款处理。对于是否可以约定复利的问题,法律上并未一律禁止计算复利,只是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因此,当事人之间逾期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禁止性规定,应予支持。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超出合理限度(四倍以内)的利息应予剔除。
二、复利能否约定在民间借贷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事实上,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有限制的,这就意味着借款双方的利息约定不能过高。如果您面对因利息约定的过高而引发的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么建议您直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