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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穿透“空壳”迷雾
在包租公司“跑路”案件中,郭寿瑶律师没有被表面的合同关系所局限。她深知仅起诉合同相对方——空壳公司,难以实现执行回款。于是,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经过细致的调查,她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还约定在2035年。这一关键发现,为后续的诉讼策略调整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
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解决问题。她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举措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将真正的责任主体锁定。
法律利剑主张权益
在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她指出,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主张有理有据,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精准核算保障利益
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她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凭借专业的调查、精准的策略和对法律的熟练运用,成功穿透公司面纱,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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