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划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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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二级1)重度智能损伤;2)三肢瘫肌力3级;3)偏瘫肌力≤2级;4)截瘫肌力≤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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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这一方面非常的重视,因为工作是人们的金钱的主要来源,生活也需要金钱,所以没了工作就相当于不能够生活。所以我们国家对工伤规定的也非常的严格,大家其实对工伤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大家知道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划分吗?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 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 明显职业受限;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 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降低;3. 不能胜任原工作;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远距离流动受限;3. 断续工作;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由此可见对于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划分这一块我们国家一共分为了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从一级到十级是身体伤害逐渐严重的。我们国家对于工伤补偿也是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来制定的。这有效的保障了我们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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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划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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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伤残等级鉴定划分标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伤残等级鉴定划分标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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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样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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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么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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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伤残等级鉴定划分标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伤残等级鉴定划分标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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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能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能怎么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如何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
工伤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是怎么划分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一: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二: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五:职业病内科部分。“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器官缺损是工伤的直接后果,是评残标准分级的重要依据,诸如肢体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颅骨缺损,即使无功能障碍,亦属致残。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损。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是评残标准分级不可缺少的依据。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至于每种残情怎样才算医疗终结,则需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不能忽视的问题。如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治疗等。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2)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
(3)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4)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5)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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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等级1-10级怎么划分
根据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伤残被划分为1至10级。一级伤残最严重,赔偿额度最高;十级伤残相对较轻,赔偿数额最低。各级别根据损害严重程度确定,体现了伤残与赔偿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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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该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该怎么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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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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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种类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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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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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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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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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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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能怎么进行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十级最轻,依次递减,一级最重。包括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部位的损失状况,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如何进行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一级(100%)伤残程度最重,其他依次递减,每级相差10%,十级最轻(10%)。
(1)一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别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活动能力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
(2)二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各种活动受限,日常生活随时需要有人帮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3)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头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严重的障碍,并使受伤人员不能完全,需经常有人监护以及明显的职业受限等危害后果。
(4)四级伤残
评定标准与伤残的评定标准在损伤种类方面基本一致,但规定的受伤人员的伤情种类不一致,器官功能障碍的程度较低,而且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也不一致。
(5)五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以及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等危害后果。
(6)六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7)七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危害后果。
(8)八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一定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受约束等危害后果。
(9)九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较轻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10)十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伤人员的颅脑、脊髓、四肢、面部、颈部、腹部等损伤,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轻微程度的障碍,并使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等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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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划分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4、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5、五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6、六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7、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8、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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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应该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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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V律师好,我哥哥前几天因为不小心收到了伤残,请问各位律师现在的伤残等级则重的具体等级划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自2002年12月1日起,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GB18667-2002)》,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同时废止。至此,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该国家标准对多等级伤残的计算规定如下: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Ia,)(∑Ia,≤10%,=1,2,3……,多处伤残)
式中:C?D?D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D?D伤残赔偿总额;
C1?D?D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D?D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D?D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对于上述计算公式的通俗表达可以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其中伤残赔偿总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龄来计算确定,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
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如两个十级、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九级,九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20%;又如一个五级、一个七级和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五级,五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为60%。这里需要注意,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在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 数。用百分比表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 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和伤残赔偿指数不同。对伤残赔偿指数上述标准有明确规定,不同伤残等级都有对应比例(指数)。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所以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0≤Ia≤10%)由法官自由 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以上就是伤残等级则重 得具体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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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伤残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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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级别怎样划分,伤残等级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级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5、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怎么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发生交通事故后,鉴定机构的选择很关键,因为伤残级别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间接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费等赔偿项目。 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认可。 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把握好这一点,不是只看法律规定就能知道的,这完全是建立在是需要大量案件实践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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