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利息约定的不明确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林志耿律师
林志耿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73人
专家导读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依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钱利息约定的不明确怎么处理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当借钱利息约定的不明确怎么处理呢?此外,在实践中,关于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借钱利息约定的不明确怎么处理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依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无效。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当您遇到有关借款利息的纠纷时,您一定要保存好借款时双方所签的借条,并以此为依据,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去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那可以提供诉讼的途径去处理,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钱利息约定的不明确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4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条有约定利息但没明确还能要利息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条有约定利息但没明确还能要利息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时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时怎样确定问题解答如下,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时如何确定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逾期利息属违约金性质,应依法择高计算。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案情】1月15日,王某向谢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为10个月,月利息
2.4分,后王某就款项本金和利息都未归还分文。1月1日,谢某向要求王某归还100万元的本金及从1月15日起至还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
2.4分计。另,1月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6%。
【分歧】 本案因借贷双方对借款10个月后的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故在审理时对逾期利率的确定,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理由是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二种意见:与借款期内利率相同计算,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方法,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种意见:以原告要求按月息
2.4分计算,理由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逾期利息属违约金性质,应依法择高计算。
【评析】笔者同意
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借款利率不能违背国家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借贷关系发生时,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6%,四倍利率为:
4.86%÷12×4=
1.62%。即月息为
1.62分,现原被告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
2.4分,超过0.78分,对超过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故本案借款期内的利息应确定为月息
1.62分。(已修改 详见《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属违约金性质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逾期利息相对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款项的行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其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逾期付款是指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债权人款项的行为,同逾期借款一样是违约行为,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款项的超期罚息。对借款合同来说,逾期借款与逾期付款内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在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时,以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答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从最高人民“法释[1999]第8号”批复中用词也不难看出逾期利息属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已经不再单属利息性质了,更多的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性质,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3)25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04年1月1日起,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还款利息的精神实质亦是使借款人逾期还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明显带有处罚性质。
三、原告逾期利率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1、按照最高人民法释(1999)年8号、法释(2000)3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3)251号文件,确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计算标准也应是本案计算逾期利息的标准。
结合本案来说,原被告借款期内的利息依法应确定为月息
1.62分,此利息应理解为系原被告双方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即“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如加收50%,则月息可达
2.42分,现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按月息
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故应依法予以支持。
2、最高人民法[]336号《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第六点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3、从所有权的角度考虑,利息是基于所有权的一种法定孳息,无论是在约定期间内还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货币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换句话说,逾期利息是非给不可的,即使没有约定(除非所有权人放弃)。
此外,若将原利率适用于逾期过程中,则是将逾期这种违约行为的表现视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的自然延续,这等于抹去了这种行为的违法性,显然是不妥当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条有约定利息但没明确还能要利息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借条有约定利息但没明确还能要利息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 合同法 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利息约定不明的解决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利息约定不明的解决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2、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应当支持。
二、利息支付不符合约定的认定标准
(1)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利息的计算时间。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
(3)提前清偿问题: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清偿借款,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偿还利息进行约定,没有约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三、违法计息方式的认定标准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四、利息偿还方式的认定标准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2、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应当支持。
二、利息支付不符合约定的认定标准
(1)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利息的计算时间。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
(3)提前清偿问题: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清偿借款,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偿还利息进行约定,没有约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三、违法计息方式的认定标准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四、利息偿还方式的认定标准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2、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应当支持。
二、利息支付不符合约定的认定标准
(1)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利息的计算时间。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
(3)提前清偿问题: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清偿借款,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偿还利息进行约定,没有约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三、违法计息方式的认定标准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四、利息偿还方式的认定标准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款利息怎样确定,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确定: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3、提前偿还借款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有约定的以外。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违约金,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中,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肖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因为经营需要,经我朋友介绍打算向我借20万元现金使用。我们双方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再约定一定的违约金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同时也有权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
具体来说,作为出借方,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款方提供约定金额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相应利息以及借期届满时全额收回本金的权利。作为借款方,有依约定用途合法使用借款的权利,但同时也必须依约履行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足额归还本金的义务。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可以进行约定。
因此,民间借贷中,完全可以在约定利息的同时另行约定违约金。
但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的规定:“借贷合同当事人既约定借款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该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有约定利息但没明确,还能要利息吗?
有些人因为关系好,在对方要求借钱的时候,怕谈利息伤交情或是根本不知道怎么确定利息,于是出借人会要求对方就打个借条,然后直接拿钱出来给对方了。但是,如果借钱的数额较大,而且还钱的时间还很长,那么出借人就会失去一笔利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可以要利息吗?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后是否可以要求利息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主张权利之日起,被告应负偿还借款及利息之义务。”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逾期付款利息系法定孳息,只要付款逾期,该项利息即依法产生,不以当事人是否约定为转移,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守约方仍有权主张,法律对此予以充分保护。这是因为,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因此,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赔偿方式,只要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逾期收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债务人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款项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款项的利息损失。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但没有按双方约定在还款期限内付清借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债权人要求其给付逾期付款利息在后是予以支持的。
出具借条要该怎么约定利息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
5.31%,四倍则为2
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
(1)年利率:用%表示;
(2)月利率,用‰表示;
(3)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写借条,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年利率24%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三)写借条,注意写明还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
(一)、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钱利息约定的不明确怎么处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