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跟别人认罪可以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1
浏览10w+
孙伟伟律师
孙伟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97人
专家导读 不可以,被告人认罪案件是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应该是在法庭或相关机关认罪。

{ArticleTitle}

个人犯罪后,会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确定犯罪事实属实的,交给法院审理。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参考被告是否认罪,对有主动认罪的,会酌情从轻处理。被告认罪,会写一份认罪从宽处理书,检察院会将其交给法院。那么,被告跟别人认罪可以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被告跟别人认罪可以么?

“被告人认罪”是指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一般而言,认罪是指被告人承认针对他而提起的刑事指控。认罪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够在刑事诉讼中引起一定程序的发生、改变或终结,认罪是指发生在刑事案件已经提起诉讼,并且已经完成证据展示,而法庭尚未开庭审理的阶段,即庭前阶段的承认行为,这是认罪成立的时间要件。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有可能就针对自己的刑事指控做出承认,但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的承认行为不应被赋予程序法上的意义,因而不属于程序法上所说的认罪。

认罪是被告人在面对法官做出的承认行为,这是认罪成立的形式要件。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处于极为不利的诉讼地位,他们不仅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从而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法定权利,而且由于失去人身自由,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做出违背自己意志的决定。为了保证被告人的认罪决定是在充分、有效地权衡控方证据和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在外界影响尽可能小的条件下做出其决定。因此,面对法官做出的承认行为,是构成认罪的形式要件。

二、被告人认罪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庭审中简化尺度把握不准,达不到预期效果。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并不是一件很容易判断的事情。因为被告人很可能由于没有受过法律教育,知识水平很低,从而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指控理解不清,或者对于其作出的有罪答辩的后果没有一个准确全面的认识。

2、以“被告人认罪”作为简化审的基础,容易导致“先定后审”。按照刑事诉讼的一般原理,对于刑事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只有在合议庭经过法庭审理以后才能确定。由于目前对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前提是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且由于法庭在审理时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举证和质证的重要程序与内容,缩短了合议庭对案件形成正确判决的时间和进程,必然造成法院加大庭前“实质性审查”的力度,并使法官形成庭前的预断,使庭审成为走过场,结果又回到了以前纠问式庭审“先定后审”的老路上去。

3、对“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的规定,幅度把握不准,出现量刑过轻的倾向。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判处刑罚从轻辐度过大,甚至比同样罪行的自首犯,量刑更轻。这样客观上造成了坦白比自首更能受到刑罚的优待,这显然与我国的自首制度和刑事政策相悖。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跟别人认罪是不行的,其没有和他人认罪的义务,认罪必须向办案机关,也就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提出。被告当庭认罪,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结合其它因素,可以将基准的刑期降低10%,这个是减刑的空间。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告跟别人认罪可以么?
一键咨询
  • 132****1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0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认罪认罚的被告可以上诉吗
认罪认罚的被告可以上诉吗?可以上诉。如果被告人以认罪认罚不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和自愿性等要求,或者一审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或者法院未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量刑过重等为由而提出上诉的,一般不会出现争议,属于被告人合法合理的诉求,应当允许,检察机关也不会因为被告人上诉而提出抗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怎么认定,如何认定行政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提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如果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上级复议后仍然不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是被告。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讼。 有权提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讼。 有权提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提讼。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是被告;复议机关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是共同被告。 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是被告。 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是被告。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3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怎么办
如果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依法审查。
民事诉讼证据审查与判断的方法与技巧
一、巧用证据交换手段,确保庭审质效
一般来说,复杂疑难的民商事案件往往涉及的证据种类,数量较多,如把这些繁多且复杂的证据材料一下全部放置于庭审中“会诊”,势必会增加庭审负担,进而降低庭审质效,审判法官也很难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对如此繁多的证据材料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作出准确判断。因此,审判法官如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应主动启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促使当事人在庭前将其持有的证据予以提供,并通过证据交换、质辩,从而达到了整理和固点诉讼争点及确认证据证明力的效果,为开展好庭审活动打下坚实基础,这样既保障了庭审质效,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认证水平。
二、适度引导举证,明确举证、查证范围
由于当事人身份不同,固其文化素养、法律知识、诉讼技能等明显存在差异。为使当事人特别是弱势诉讼群体迅速明白诉讼旨意,更好地维好自己权益,审判法官应对弱势主体的举证要求适度加以引导,有利于庭审活动的顺利展开,既能明朗当事人的举证范围,又明晰了法官查证案件事实的审理方向,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打下坚实的裁判基础。
三、规范程序环节,处理好“辩”与“质”的关系
我们知道,质证权与辩论权是当事人在不同诉讼阶段中享有的两种性质不同的诉讼权利,实践中,当事人易把它们混淆起来,诸如在庭审中,当事人因不懂得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则,有时易把这两种程序权利混用起来,比如本应谈证据的质证意见,反谈案件的辩论意见,无意的打乱了庭审程序,降低了质证程序的功能,影响认证效果。为此,审判法官应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质证与辩论的区别与要求,应规范约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法官在质证程序中应做到“三步”到位:一要做到边听;二要做到边记;三要做到边思考。法官不仅要听好,还要善于思量证据的“三性”,为以后的认证做好准备工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告1和被告2有什么区别
被告一和被告二没有太大的区别。有些案件可能会按照责任承担的大小来进行区分,被告一责任会比被告二大一些,但是在大多数的时候,主要是为了方便起见,因此会按数字来进行划分,但这并不属于一种法律性的概念,也不属于法学概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诬告陷害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主观故意在客观要件方面,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诬告陷害罪的取证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主要是对诬告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调查犯罪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一般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书证,合同协议、信件等
其次是物证,物证和书证有时会让人混淆,并不是所有的文字材料都是书证,也有可能是狭义的物证视听资料,即一些视频、语音等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和当事人的称述其实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且对于他们提供的信息,一定要严格审查,是否真实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当然,并不是提供了证据就是可信的,不管何种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认缴股东可以列为被告吗
可以的,如果股东怠于行使股东义务,损害了公司、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话,那么股东有可能会成为被告。《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告不出庭可以委托别人吗?
被告不出庭可以委托别人,但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认定代理人,由代理人来履行有关审理的义务,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对法律适用情况来提出合法的意见,避免造成判决出现违法行为的情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行政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区别,原告和被告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提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如果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上级复议后仍然不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是被告。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讼。 有权提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讼。 有权提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提讼。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是被告;复议机关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是共同被告。 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是被告。 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是被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微信被别人公布可以告她吗
个人隐私受侵犯,可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投诉。公安部门将根据案情轻重,对违法者处以拘留或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被告跟别人认罪可以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