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可以对我们的人体各种机能都会起到一定的麻痹作用,这是身为每一个成年人都知道的道理。其实喝酒以后在开车就会不自觉的开快,可是平时有些人假以工作或者重大节日,朋友聚会的这些借口去喝酒,喝完酒开车被查处的这部分人员名单有地方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曝光。最近深圳有部分网友可能就特别的好奇我国深圳酒驾醉驾有哪些人?
一、我国深圳酒驾醉驾有哪些人?
曝光酒驾违法人员名单,属于违法信息公开的范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增加执法的震慑力,况且曝光的只是部分信息,交警将坚持依法查处、坚决曝光,充分体现公安机关严查酒后驾驶的态度和决心。
“这是一种最快捷的交通管理手段也是警务公开透明的表现。”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名曝光是为了对违法行为形成警示作用,有力震慑了酒后驾车行为,警醒违法行人,减少交通违法和事故隐患,比单纯罚款更有效。这次曝光酒后驾车者,更加显示公安交警部门打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意志。另外,曝光的都是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今后交警将进行不定期曝光,而且可能扩大曝光范围,除了醉驾外,还包括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行为。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因为深圳市交警人员曝光的只是部分的信息,而且如果大家只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想要去了解深圳酒驾醉驾这些人员的具体名单的话,小编站在一个职业的法律工作者的角度上来说,对大家没有任何的实质意义,我们不需要去看别人醉驾的信息,需要引以为戒的就是不要让自己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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