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伤待遇从开始调整。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遗属抚恤金待遇增加等。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生活护理费分为不能自理、部分自理、大部分自理三种情况分别调整。调整增加支付由原渠道支付。下面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沈阳职工工伤待遇的相关说明。
从,沈阳市开始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其中伤残津贴调整后最高每月增加150元,生活护理费最高每月增加110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70元。
伤残津贴调整: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5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4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35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30元。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人员每月225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月2120元,三级伤残人员每月200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月1880元。
12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生活护理费调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80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护理费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17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4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15元。
亲属抚恤金调整: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70元。调整后的最低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工亡人员配偶抚恤金每月1030元,其他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980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一、本次工伤待遇调整的范围为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包括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一至四缎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5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4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35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30元。
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人员每月225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月2120元,三级伤残人员每月200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月1880元。
三、12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的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80元。
调整后的最低生活护理费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17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4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15元。
五、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70元。
调整后的最低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工亡人员配偶抚恤盎每月1030元,其他供养亲属抚恤盎每月980元。
六、此攻调整所需资金,巳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七、本通知自执行。
五、六级伤残津贴由单位按工资增长比例相应调整。此次调整金额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支付原支付渠道列支。若您还有其它疑问请咨询社保部门或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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