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基本信息
王俊杰律师就职于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百余件,专注于劳动、工伤领域,同时也涉及合同事务。他拥有集美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厦门市律师协会会员。其执业理念为“诚以待人,毅以处事”,为客户提供包括劳动法律培训、仲裁诉讼代理等全流程法律顾问服务。
二、案件背景
2018年7月,上海XX公司(A公司)与上海XX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C公司承租A公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商铺,租赁期限8年。后经补充协议,承租方变更为上海XX公司(B公司),C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11月,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赁面积及租金标准。然而,B公司自2024年6月起长期拖欠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虽经多次催讨及前次诉讼调解,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且于2025年9月30日擅自闭店停业。
三、诉讼请求与核心争议
A公司委托王俊杰律师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赁房屋、支付欠租、违约金等。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违约责任的认定及损失范围。王俊杰律师精准把握合同约定,成功论证B公司长期欠租及擅自闭店构成根本违约,推动法院支持解除合同。
四、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B公司长期欠租且擅自退租构成根本违约,支持解除合同。判令B公司支付欠付租金323932.5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至日万分之二)、房屋占有使用费及违约金129572元(相当于三个月租金);C公司依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于物业费、水电费诉请,因A公司未提供代付凭证被驳回;没收保证金因与违约金性质重复未获支持,但保证金先行抵扣违约金及占有使用费。
五、案件总结
王俊杰律师在本案中,虽违约金滞纳金标准有所下调,但全额支持了三个月租金的解约违约金,并允许以保证金先行抵扣,最大限度挽回了委托人损失。同时,通过补充协议中的连带责任条款,成功将C公司纳入债务承担主体,增强了债权实现的保障。尽管物业费、水电费因证据问题未获支持,但整体诉讼策略有效维护了委托人核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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