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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与他人利用“XXX”APP组织网络赌博,涉案金额达9.8万余元。在此不利局面下,刘XX委托了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为其辩护。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精准辩护思路初定
徐存江律师仔细审查案件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刘XX系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应构成自首。同时,刘XX是受其丈夫安排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此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且系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与结果逆转
法院经审理,虽然未认定刘XX构成自首,但认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为坦白。同时,法院采纳了徐存江律师提出的刘XX系从犯的观点,认为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结合刘XX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以及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法院最终判处刘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辩护成果彰显专业
在本案中,徐存江律师凭借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刘XX争取到“从犯”认定,并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等情节,促使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有效避免了实刑羁押,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他在涉网赌类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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