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刑事诈骗案
于欣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其中一起诈骗罪案件尤为典型。当事人何某,是一名农民,被指控在2022年明知曾某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的棉花补贴四六分成,个人分得25X00元,涉案棉花补贴款达X4252.32XX元。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何某构成诈骗罪。
于欣作为何某的代理人,仔细审查了案件的证据链,发现何某具有自首、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在于欣的据理力争下,基于何某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原本面临刑事处罚的何某,在律师的专业代理下,避免了法律制裁,体现了于欣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和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握。
应对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于欣也有着出色的表现。申请人XX在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处上班,后被派遣到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从事生产线杂工工作。2023年4月2X日申请人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人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以及被申请人按照规定补齐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于欣作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参与了此案。面对申请人的诉求,于欣首先分析了案件,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社保补缴问题。在庭审中,于欣指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不是事实劳动关系,且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其在第三人处有效工作以及受伤时间符合正常上下班时间。同时,补缴社会保险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通过于欣有理有据的辩论和举证,仲裁委最终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仲裁请求。第三人在此次纠纷中避免了可能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多领域执业背景
于欣自2023年开始在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库尔勒。在专业领域上,除了刑事辩护和劳动争议处理,还涉及破产重整与清算,深度参与鲁岳三川、红多多、博湖苇业等企业破产案件,熟悉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等全流程;在婚姻领域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及遗产争议等复杂家事纠纷;还通过诉讼与非诉结合方式,为当事人追回多笔大额债务。于欣以其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和多领域的执业能力,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