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耕刑事领域
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10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就有百余件。他尤为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职务类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暴力性犯罪。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聚众淫乱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担任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还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
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2024年1月20日4时许,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将车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等总计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了几点观点。其一,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查验过其驾驶证,W擅自转租且未告知L,所以L不应对李X驾驶车辆导致的事故负责。其二,L检验过W的驾驶证,后来W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W隐瞒情况且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其三,本案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原告未追加影响责任合理承担,且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时查看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法院确认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明确车辆租赁和转租过程。法院认为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L作为车辆所有人,将“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且未审查租车人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转租时也未审查李X驾驶资质,同样存在过错。虽然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已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相比原告要求的80多万赔偿金大幅减少。高志博律师通过开庭前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开庭中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为L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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