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证明就去生孩子,这也是非常常见的。实际上孩子出生之后是属于非婚生子女当然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也是需要办理的,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需要什么?
一、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需要什么?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
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首先,如果需要办理,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的话,那么是需要提出申请的。提出的申请必须是书面的,这种书面申请提供的时候还需要携带一些的材料。比如说身份证明以及父母的户口本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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