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违法办案,导致无辜群众被错误羁押的,受害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赔偿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计算赔偿款。当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申请赔偿,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综上所述,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近年来涌现了不少国家赔偿案件,受害人通过申请赔偿,使自己的损失的利益得到补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是两年,提出申请后,法院受理并展开审理,符合赔偿条件的,判决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