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起始与背景
李超自2016年11月起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经验。他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以及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担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从业十余年,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业务,也擅长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国企合规、国企改制等工作,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
聚焦行政诉讼
李超在行政诉讼领域有着深入的钻研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处理的案件涉及行政的多个方面,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登记、行政处理、行政协议所引发的纠纷。在面对复杂的行政法律问题时,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解决方案。他深知行政诉讼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处理农家乐案
在农家乐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纠纷案中,李超发挥了关键作用。上诉人XX县某农家乐因不服被上诉人XX县相关部门作出的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先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审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但未撤销,原告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被告辩称处罚决定合法。李超在处理该案时,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深入分析每一个细节和相关证据。原告在上诉期间提交的录音证据经法院审查与本案争议无关联未被采信,他积极应对,结合双方举证、质证情况及原审案卷材料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案件成果体现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XX县相关部门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该案件结果的判决理由是多方面的,被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原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也依法予以纠正。李超在该案中的出色表现,展现了他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精准把握和处理能力,为以后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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