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龙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自201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案件逾1011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纠纷处理方面经验丰富。此次他代理的甘肃省天水市XX区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充分体现了他在案件处理中的专业素养。
证据审查环节
梁小龙律师在接手王XX、辛XX、王XX三人委托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后,首先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他审查了110接警记录单、受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等,确保案件的立案程序合法合规。对于被害人王XX、王XX、辛XX的陈述,他仔细分析其中的细节,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在证人证言方面,他对证人XXX等人的证言进行甄别,判断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于辨认笔录、出警照片、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他认真查看,以还原案件发生的真实场景。对于病历材料、检查报告单、法医鉴定意见书等,他严格审查其专业性和准确性,以此确定被害人的受伤程度和与被告人行为的因果关系。通过这些严谨的证据审查工作,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诉求计算环节
在计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赔偿诉求时,梁小龙律师依据2016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对于王XX的赔偿诉求,他根据王XX的病情,合理确定护理期限为47天、误工期限为100天、营养期限为47天。按照农业行业人均日工资105.48元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和护理费,营养费按照每天20元计算,最终确定王XX的赔偿费用。对于辛XX和王XX的赔偿诉求,他同样依据病情合理确定各项期限,并按照标准计算费用。对于交通费190元、护理物品费173.5元,他查看相关票据后予以支持。对于被毁损物品费,虽原告未提交证据,但考虑到实际损毁结果,酌情支持500元。通过精确的计算,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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