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结婚年龄前生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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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法定结婚年龄前生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同样的一件事情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说法而已有些人就搞不清楚了,比如说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生育的通俗一点讲就是没结婚就有了孩子的。在有些农村地区有可能对这种说法根本就不认同,因为会觉得两家的孩子明年就有举办过结婚仪式。下面小编要给大家普及的一个法律知识就是法定结婚年龄前生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定结婚年龄前生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关于民法典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三、非婚生子女上户口要交哪些材料?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法定结婚年龄前根本就不可能在民政局领到结婚证的,这种没有结婚证就生育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法。因此,法定结婚年龄前生育肯定是需要向当地的有关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未婚生育在法律上的影响也就是这些了,可是没到结婚年龄的这部分人员实际上心智都特别的不成熟的,这种情形下就生育小孩并不见得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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