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2年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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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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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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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双方是可能要承受风险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者如果离开用人单位是比较没有保障的,关于在工厂2年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在工厂2年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2、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3、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关于在工厂2年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小编已经告诉大家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企业如果有商业秘密的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的,如果没有保密条款,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可能会被泄露,所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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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子没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工厂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应当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的情况来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工作,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于表明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若是依旧不知道厂子没签合同该怎么赔偿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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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在工厂做了2年半,请假从2017年10月8号一直请到2017年10月30号。10月1号到10月6号是我们工厂放假,其中10月7号和10月31号一共上了两天班,我是自己生病请病假的。请问我应该发多少工资?一般到手工资是6000左右,公积金和保险除外
[律师回复]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rnrn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rnrn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rnrn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rn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nrn《劳动法》rn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nrn《劳动合同法》rn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n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n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n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rn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nrn《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n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今年2月在一个小厂上了2个多月班。当时我去的时候是我弟弟介绍去的,他跟我弟弟说我是学徒,工资100一天,工资年低发清,每月给生活费,必须要干到年底,否则每天只给80元,没有签劳动合同。那时候我感觉那工作挺危险的,干到5月就不做了。然后工资一直拖到7.30号才给我是按80一天给的,我想问剩下的20元能要的到吗
[律师回复]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建议你:
1、注意收集你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用工关系的凭证。《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在收集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之后,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仲裁之后仍然没有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的话,可以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注意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诉讼期间根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根据你现在的情况,你需要尽快地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就是在工厂上班,2月23号辞职,工厂说好3月20号发工资,但是到了时间那里的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律师回复] 您好,拖欠、克扣工资,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察部请求帮助,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投诉,也可以向工会反映。解答满意请好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会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十六、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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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没签合同离职有没有工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厂里没签合同离职有没有工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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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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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们4个人曾经在一家2类修理厂工作2年多,没有劳动合同和完税证明(其中有一人有完税证明)。现在由于车间装修无故辞退我们,我们4人集体去劳动局仲裁要求修理厂给我们补交社保,给我们2倍工资补偿,加班工资补偿。总共60万元多,给我们确定劳动关系,我们有发工资的信封,和微信工资转账支付宝转账车间工作照片,现在劳动仲裁只判决了一个人的双倍工资6万元,其他三人没有判决。盼告谢谢
[律师回复] 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而且之前周六加班可以要求调休或者加班费(二选一)。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视用工满一年之日已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n
我在该厂已工作6年签了2次合同到2016年10月25日到期,目前已有9个月没有签订合同,可不可以找公司解除合同,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公司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只有公司违法辞退的,才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2N)支付赔偿金。何谓违法辞退?也就是公司辞退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更没有赔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N)。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N+1)。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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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厂上班没签劳动合同,那肯定是工厂的责任,需要给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当然,劳动者可以在这之前先要求工厂和劳动者进行一份合同的补签,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拒绝和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直接发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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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6年2月进厂上班,10工伤,17年1O月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因厂家原因,在工作期间上班时间不正常。请问如何计算工资?
[律师回复]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rn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rn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rn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rn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rn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rn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1个月工资。rn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个月,八级伤残为12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rn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rn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rn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rn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rn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rn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rn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四个月。rn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一个月。rn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rn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3万元。rn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1.5万元。rn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7个月本人工资)。rn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rn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rn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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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受伤没签合同怎样赔偿?
在工厂受伤没签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遭受的损失来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是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人身损害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向自己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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