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里面存缴的本来就是归职工个人所有的,国家其实对于公积金的保险经办管理已经越来越完善了。在公积金提取,存储等一系列服务流程上也提高了最基本的服务能力,随着劳动关系的变更有很多人其实也比较关注住房公积金当中存储的这部分资金。那么,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如果员工是外地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可以申请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如果非外地员工是不满足提取条件的,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由此可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的这个问题不能够简单的一概而论的。因为各地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限制不一样,大多数的地方规定的如果职工是属于外地人,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公积金就能够进行注销并且提取,本地市民就算是解除了劳动合同,不满足提取条件恐怕也没办法一次性提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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