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员工虽然签了合同却会因为工作的繁忙而不会时刻注意合同什么时候到期,这就需要单位主动地为员工注意期限的问题并且在到期前用文书的形式告知员工并表达单位是否有意愿续签的意思,下面一起来看看员工合同到期告知书怎么写?
一、员工合同到期告知书范文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即将到期。请将合同期满后你的打算选填如下:
合同期满后, 准备续订(终止)劳动合同。
选择后,请于 年 月 日前将此通知书交至人事部负责人。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
当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应通知劳动者时,可采用此文书式样。提前通知的时间一般为15~30天为好,目的是根据劳动者的意愿和表现,做出用人单位的决定,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续仃或终止合同的手续。
二、劳动合同到期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只是起到通知作用的告知书并不会有过多繁杂的内容而只是在明确告知之后要求员工也相应的作出回应,然后根据员工与单位各自的意思来决定是否可以重新续签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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