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失业险怎么领取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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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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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就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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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于社保的了解应该是比较深入的,社保是用人单位帮助劳动者缴纳的一种保险,社保就是社会保险,里面包含了五个保险内容,分别是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最后就是医疗保险。那么关于辞职失业险怎么领取的?

一、辞职后失业险怎么领取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因为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劳动者辞职的,之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之后持失业证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其它原因辞职的,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辞职后失业险怎么领取?首先关于失业保险也是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对于失业险,首先劳动者要领取这个保险应该先参加这个保险才有资格领取,一般在应聘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该到相关的机构帮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也只有辞职之后才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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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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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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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人员必须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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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你可以申请,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
二、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另外属于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如工作牌、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三、请求劳动仲裁的结果
根据《劳动》第48条规定,一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仍然根据该条规定要求按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两个选择只能是二选一。
本文从赔偿依据、标准以及劳动仲裁结果三方面进行了介绍。哺乳期被辞退严重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受害人可请求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受害人应及时向当地法律机构咨询具体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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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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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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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第48条规定,一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仍然根据该条规定要求按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两个选择只能是二选一。
本文从赔偿依据、标准以及劳动仲裁结果三方面进行了介绍。哺乳期被辞退严重侵害了女性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受害人可请求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受害人应及时向当地法律机构咨询具体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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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 失踪人员,如果在失踪前工资没有领的,可以由其家属代领,如果是在失踪后,由于劳动者并不在岗,并未参加劳动,并无工资可领。 二、失踪的法律规定 (一)失踪的概念 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事实状态。失踪的原因包括:离家出走、战争、意外事件等。 失踪制度是对一种不确定的客观事实状态的法律认定,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自然人失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下落不明,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地无任何消息。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是持续地、毫不间断地满2年。2年的期限是从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 所谓利害关系人,指在法律上与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人民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由人民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法律规定的有代管资格的人或有代管资格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2、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职责。(保管、代为履行)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原来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有效,其承担的民事义务仍须履行。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失踪人的义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以支付财产的方式履行。 (四)被宣告失踪的自然人重现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代管人应将其代管的财产及收益返还给被撤销失踪宣告的人,并负有将代管期间对其财产管理和处置的详情告知的义务。
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取失踪人员工资如何领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 失踪人员,如果在失踪前工资没有领的,可以由其家属代领,如果是在失踪后,由于劳动者并不在岗,并未参加劳动,并无工资可领。 二、失踪的法律规定 (一)失踪的概念 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事实状态。失踪的原因包括:离家出走、战争、意外事件等。 失踪制度是对一种不确定的客观事实状态的法律认定,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自然人失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下落不明,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地无任何消息。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是持续地、毫不间断地满2年。2年的期限是从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 所谓利害关系人,指在法律上与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人民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由人民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法律规定的有代管资格的人或有代管资格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2、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职责。(保管、代为履行)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原来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有效,其承担的民事义务仍须履行。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失踪人的义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以支付财产的方式履行。 (四)被宣告失踪的自然人重现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代管人应将其代管的财产及收益返还给被撤销失踪宣告的人,并负有将代管期间对其财产管理和处置的详情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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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 失踪人员,如果在失踪前工资没有领的,可以由其家属代领,如果是在失踪后,由于劳动者并不在岗,并未参加劳动,并无工资可领。 二、失踪的法律规定 (一)失踪的概念 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事实状态。失踪的原因包括:离家出走、战争、意外事件等。 失踪制度是对一种不确定的客观事实状态的法律认定,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自然人失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下落不明,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地无任何消息。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是持续地、毫不间断地满2年。2年的期限是从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 所谓利害关系人,指在法律上与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人民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由人民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法律规定的有代管资格的人或有代管资格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2、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职责。(保管、代为履行)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原来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有效,其承担的民事义务仍须履行。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失踪人的义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以支付财产的方式履行。 (四)被宣告失踪的自然人重现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代管人应将其代管的财产及收益返还给被撤销失踪宣告的人,并负有将代管期间对其财产管理和处置的详情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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