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岗位职责有何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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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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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正在处于一个蓬勃发展的一个社会,工作岗位种类非常繁多,其中也有一些有危险性的工作。有的时候我们在工作中受伤了然后可能会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所以说我们国家就规定了工伤。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岗位职责方面有何规定?

工伤保险员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2、负责制定本公司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 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3、负责公司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工作。

4、依法依规搞好项目工伤保险的审批申报工作。其中每例工伤保险的申报必须依据申报条件先经现场施工员写出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由栋号负责人签字认可,工伤保险员报请项目负责人签字送公司盖章备案后方可申报。所有事故申报后,工伤保险员必须建立完整的手续档案。

5、负责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协助计划工作。

6、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监督部门,做好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取证工作。

7、负责做好工伤保险待遇的其他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一、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市区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征缴和稽核以及工伤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支付。

(三)、参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定点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的审查和服务协议书的签订。

(六)、制定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办法,参与工伤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制定。

(七)、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储备金上解下拨的管理。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

(一)、实行处长负责制。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二)、副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处长委托,负责委托事项的落实或完成专项任务。

(三)、处长出差或脱产学习期间,如处长认为必要时,由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岗位职责

内设三个科室。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

负责处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处机关的文字综合、会议组织、信访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工伤预防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资料的管理;负责处机关财务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报表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储备金上解下拨的管理工作。

(一) 综合业务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县(市)区工伤保险综合业务指导。

2、负责工伤保险政策调研及文件起草工作。

3、负责工伤保险综合资料整理、保管并归档。

4、负责全处综合工作的协调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 工伤预防岗位职责

1、负责指导各县(市)及参保单位工伤预防知识培训。

2、负责组织协调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与培训。

3、负责配合安全生产监督局进行工伤保险预防宣传。

4、负责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办法的制定。

(三) 综合后勤岗位职责

1、负责处机关综合文字、文书档案工作。

2、负责车辆驾驶维护工作。

3、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四) 财务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处财务工作。

2、负责工伤保险基金、会计报表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负责工伤保险财经政策咨询和账务处理工作。

(五) 统计岗位职责

l、负责指导县(市)区统计报表的编制及报表汇总工作。

2、负责做好市级各类报表的编制工作。

3、负责做好统计报表分析工作。

4、负责各类统计报表考核、评比工作。

(六) 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各县(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的上缴与使用。

2、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的上解与下拨工作。

3、负责工伤保险储备金的安全管理。

4、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收支管理办法。

二、基金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核准和年审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

(一) 参保扩面岗位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区的参保工作及扩面任务的完成。

2、负责掌握并落实全市参保扩面进程和覆盖范围。

3、负责指导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4、负责制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方案。

(二) 基金征缴稽核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参保的申报、登记和核准工作。

2、负责工伤保险费的托收征缴、及台帐登记、汇总。

3、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三) 参保人员异动岗位职责

1、负责参保异动的申报受理。

2、负责人员异动登记。

三、审核结算科工作职责

负责工伤保险参保患者医疗、康复费用的审核和结算;负责工伤保险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的跟踪检查和就医管理;指导、检查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对参保患者医疗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定点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的审查和服务协议书的签订;负责全市工伤康复和工伤康复患者的跟踪管理的有关工作。

(一) 待遇审核岗位职责

1、核定享受工伤待遇人员资格及身份。

2、审核符合各项标准的、资料齐全的申报资料。

3、审核入院指征,符合条件的开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单。

5、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审核、结算。

6、负责工伤人员转诊转院的审批及入院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工伤待遇结算岗位职责

1、根据工伤保险审核资料进行待遇结算。

2、负责工伤待遇结算台账登记及汇总并送基金财务拨付。

(三)工伤康复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

2、建立工伤康复的管理办法。

3、负责全市工伤康复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服务协议签订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工作。

(四) 改制企业职工工伤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审核改制企业工伤人员身份及费用预留标准。

2、负责审核代管改制企业工伤人员入院指征,符合条件的开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单。

3、负责定点医疗机构代管改制企业工伤人员住院费用审核、结算。

4、负责代管改制企业工伤人员转诊转院住院的审批及入院人员的跟踪管理。

5、负责代发破产改制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抚恤金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岗位职责方面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规定的是很严格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因为工伤的事情一般都不是小事,工作岗位肯定会有相应的赔偿的,所以说我们对于这个规定一定要认认真真的对待。多去了解相关的规定以免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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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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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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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下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服务指南你们有吗,我朋友前两天去干活的时候摔下楼了,现在还在医院呆着来着
[律师回复] 参保登记、确定缴费费率、申报缴费、缴费核定是征缴工伤保险的基本程序。
参保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程序申请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一、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规定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是认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二、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根据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填报本单位的行业类别。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填报的行业类别核准后,予以办理登记。
3.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缴费单位办理登记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事项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批准和变更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到原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工伤保险登记。
4.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注销登记?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工伤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缴费单位发生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跨统筹范围转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有关手续和资料,向原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工伤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工伤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5.如何确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参保登记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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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期间发岗位工资待遇?
员工怀孕期间可能会正常发放工资,也有可能会每月仅发放底薪。具体来说,在怀孕后、没有请产假前,单位就需要正常发放工资。在其期间,若请病假了,则按照病假的规定发放一定比例的工资。对与请产假之后,单位就只需要发放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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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想问一下工伤待遇审核科工作职责范围是什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工伤,需要申请工伤待遇。
[律师回复]
一、工伤保险岗位职责(一)工伤事故登记(受理岗)负责登记企业申报的工伤事故(二)工伤参保认定(受理岗、复核岗)
1、负责审核办理工伤认定的职工是否参保缴费,是否符合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
2、审核参保企业是否按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否欠缴工伤保险费;
3、确认并填写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
(三)工伤待遇初审(受理岗、复核岗)
1、负责审核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提供的《工伤认定表》、《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嘱单、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是否齐全;
2、审核参保企业是否按时按规定申报工伤保险费;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审核工伤(亡)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定期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工亡职工的死亡补助费、供养亲属的定期待遇,并录入数据;
4、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审核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并录入系统;
5、准确及时向财务科和中心领导报送当月的工伤报销费用和按月发放的工伤待遇报表;
6、负责装订当月的工伤业务档案。
二、国有企业职工托管(受理岗、复核岗)(一)审核托管职工是否符合托管条件;(二)根据政府会议纪要确定托管企业的托管基准日;
(三)核定托管职工到达退休的年龄;
(四)根据托管文件规定计算托管职工的各项托管费用;
(五)负责将托管企业报送的托管职工资料录入电脑,并装订成册;
(六)负责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托管参保职工生活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
(七)装订当月新增托管企业的托管资料。
三、工伤保险费结算(受理岗、复核岗)(一)负责审核办理社保登记注销的企业(2007年6月以前)工伤保险费结算工作,对欠缴、少缴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出具欠款通知书;(二)负责办理参保单位经结算后多缴工伤保险费的退款手续。
四、工伤保险退票处理(受理岗、复核岗)(一)根据财务科提供的工伤保险退票单位信息材料,及时通知参保单位更改错误的户名、帐号资料;(二)对已办理好户名、帐号变更手续的参保单位,及时支付工伤保险退票。
五、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登记(受理岗、复核岗)(一)负责受理审核地税传递的缴费人参保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表》、《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给予审批参保登记手续;
(三)核定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费率。
(四)负责对参保登记材料进行复核并审批。
(五)负责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材料交养老关系科归档。
六、参保单位变更、注销(受理岗、复核岗)(一)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1、负责受理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变更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单位地址等项目变更的有《社会保险登记项目变更申报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变更银行名称和帐号的有《参保企业帐号变更表》、缴费税单复印件。
2、负责将已经初审通过的变更材料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审批。
3、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参保单位参保信息变更
1、负责受理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参保信息变更材料是否齐全。
2、负责将已经初审通过的变更材料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审批。
3、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三)参保单位注销
1、负责受理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注销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包括:《工伤保险注销结算表》、《注销申请报告》、《参保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减员申报表》、《地税涉税服务受理通知书》(或《地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受理事项材料补正通知书》)和欠款补缴的发票或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2、报送中心领导审批。
3、负责根据初审通过的注销材料在核心平台上进行注销审批。
4、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七、参保单位职工增加、减少手续(受理岗、复核岗)(一)参保单位职工增加
1、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在窗口报送的《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保险职工申报表》是否填写完整。
2、负责根据《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保险职工申报表》在核心平台上对参保职工进行参保登记录入并审批。
3、负责对参保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的职工增加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参保登记审批。
4、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参保单位职工减少
1、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在窗口报送的《参保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减员申报表》是否填写完整。
2、负责根据《参保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减员申报表》在核心平台上对参保职工进行减员并审批。
3、负责对参保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的职工减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参保职工减员审批。
4、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八、参保人员变更(受理岗、复核岗)(一)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1、负责受理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变更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包括:《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和姓名差错更正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错误的个人账户对帐单、户籍证明。
2、负责将已经初审通过的变更材料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审批。
3、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参保单位人员参保信息变更
1、负责受理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人员参保信息变更材料是否齐全。
2、负责将已经初审通过的变更材料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审批。
3、负责将材料整理归档。
(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变更
1、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填报《参保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2、负责将已经初审通过的变更材料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审批。
3、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九、参保单位多收工伤保险费冲账(受理岗、复核岗)(一)负责受理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包括:《参保职工多收工伤保险费冲账申请表》、《冲账申请报告》;(二)负责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冲账申请原因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三)报送中心领导审批;
(四)负责将已经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在核心平台上进行录入并审批;
(五)负责将业务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你好亲 最近我的弟弟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就是。不知道多久能够给我。请问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一般工伤待遇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离岗退养的待遇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生活待遇基本组成部分
1、退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由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的滞后,规定年度内计算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前年标准确定;
2、由于要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后才能核定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因此规定在计算基本生活费时,职工离岗退养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标准计算。
3、对基本生活费低于2200元/月的,按基本生活费+2200的平均值,作为退养职工基本生活费。
4、所有退养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补贴600元。
5、退养人员生活费待遇,从签订离岗协议的次月起执行。
二、离岗退养人员管理原则
1、各单位应按照111号令的规定,遵循“尚差五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原则,开展职工离岗退养的相关工作。
2、单位对退养人员应建立管理台账,特别是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后期管理工作。
3、已批准办理离岗退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重新上岗,也不能返聘使用。
4、各单位应加快内部岗位和人员的调整和整合工作,创新劳动组织,充分使用好在岗人力资源,减小因人员退养对当前工作的影响。
5、对于离岗退养人员,按单位人均基本工资和退养人数,核减单位基本工资,事业部、生产厂和子公司的业绩工资基数不变;其他单位业绩工资基数年内不作调整,次年按生产单位每减少1人带来的人均业绩工资基数增量予以调整(不减人单位不享受该基数增量)。
6、集团公司对退养人员生活费单列,各单位据实发放。
三、其它补助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基本生活费不变,仅按新的生活费补贴标准对应原标准补贴额进行补差。
2、2014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养的,按本办法确定的离岗退养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重新计算离岗退养生活费,如有差异,按就高原则执行。两类人员新的生活费待遇标准,从本办法下发的次月起执行。
3、离岗退养职工可按离岗时上年工资收入,确定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后期原则上不作调整。
4、在后期集团公司工资总额有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记载额度。对担心影响当期实际收入,不愿提高缴费工资基数水平的职工,可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单位在签署意见后转人力资源部办理。
5、离岗退养职工生活费核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增长时,可按增幅的一定比例,在集团公司经济能力可承受范围内适当增加离岗退养人员生活补贴。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下降时,离岗退养人员的生活费待遇不减。
6、办法中生活费待遇计算办法及标准,仅限在当年当月满足退养条件并在当年当月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若由于个人原因,满足退养条件时未办理退养而在以后办理退养的生活费待遇,将根据情况下调生活补贴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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