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这也是属于公司的流动资产,通过对债务债权的整体调查状况能够直接的反映出企业现在的资金流动,如果负债率太大的话,当然企业现下就应该想办法做出相应的决策了。而且有些时候债务债权可能是相互存在的,所以结合着实际状况债务债权关系就会互相抵消。那么,债权债务的抵销的要见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的抵销的要见是什么?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
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二、抵消方式:
1、法定抵销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由此可见,债权债务的抵销有一个最关键的成立条件,那就是抵消应该是建立在双方都是互相负有债务的,否则的话就应该是债务债权关系的清偿而不是抵消。其次抵消是建立在同种类的给付的,也就是双方不管是通过现金还是其他的方式,都是能够跟债务相对应的,存在差价的话当然不会正常的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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