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代理。高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法学学士学历,还是工会调解员。他专注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还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中获得第一名。
先来说说第一个案例。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抓。2022年8月到9月期间,他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公诉机关指控他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杨XX辩护,提出他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比如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最终法院采纳了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认为杨XX虽构成犯罪,但因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不过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再看第二个案例。被告人谭XX和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冒充领导添加好友实施诈骗,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但因被害人警觉未遂。公诉机关认为他们构成诈骗罪,系犯罪未遂且是从犯,应从轻处罚,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其行为属诈骗未遂且无加重情节,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不能认定其对全部诈骗金额承担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他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是从犯、犯罪未遂等从轻处罚理由。法院最终判决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两人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1.自首认定很关键: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被认定为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就像案例中杨XX虽主动到案,但未如实供述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2.从犯作用要明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谭XX和卢XX就是因为被认定为从犯,获得了从轻判决。
3.证据意识要增强:指控犯罪事实和获利金额都需要充分的证据,证据不足可能不被法院认定。如杨XX获利4000元因证据不足未被认定。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刑事指控时,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公正的判决。高永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好的结果。他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所位于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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