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险诈骗案:精准辩护获不起诉结果
2024年3月,某汽车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X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侦查认定,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张X受他人指使,提供虚假贴膜、车衣费用凭证及发票,共同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13万余元。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姜凯文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律师,核心围绕“定从犯、提轻节、争不起诉”展开辩护。他精准定位张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强调其未发起犯意等情节;梳理法定从宽情节,指出张X认罪悔罪态度明确;结合犯罪情节,论证其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针对退补侦查细节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10月,王X、刘X商议买卖银行账户冻结信息牟利,经田X联系到辅警谭X,谭X又委托负责反电诈账户查询工作的辅警盖X。2024年11月11日-18日,盖X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他正式民警的数字证书登录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多次查询相关信息并回传,与谭X五五分成违法所得,共获利54950元。2024年11月21日,公安部下发线索,公安机关排查发现盖X、谭X有重大嫌疑。询问时,盖X仅承认少量违规查询,次日公安机关发现资金往来异常后立案,盖X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他涉案人员也相继协助抓捕上线,五名被告人均上缴全部违法所得。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律师多维度辩护策略
姜凯文律师作为盖X的辩护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效力、量刑情节三大维度展开辩护。在事实认定层面,指出公诉机关以刘X火币账户入账倒推涉案个人账户数量证据不足,应按查实的59个个人账户定罪量刑。在证据效力层面,提出侦查机关及人员应回避、电子物证取证违规、整体证据链条缺失等问题。在量刑情节层面,主张盖X具有自首、立功情节,非主犯且公诉机关量刑过重,同时认可其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酌定从宽情节。核心兜底意见是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足以证实盖X的犯罪行为。
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法院裁判与辩护效果
法院在审理中,认可了涉案个人账户数量认定标准,否定了公诉机关的倒推认定方式;未认定盖X“情节特别严重”,规避了更重的量刑档次;采纳了盖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辩护意见并从宽处理。但对于证据程序问题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核心意见未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盖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虽未达成无罪辩护目标,但通过精准辩护,成功规避加重情节,实现了量刑的合理把控。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