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嘉兴有哪些职业病鉴定机构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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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了一个职业病的高发期,并且根据权威的统计,其实我国每年因为职业病死亡的已经位居世界首位了。尽管如此,人们平时还是很少去专门的关注职业病方面的规定的,比如说经常生活在嘉兴的当地市民,也有可能自身都不知道在我国的嘉兴有哪些职业病鉴定机构。
在我国的嘉兴有哪些职业病鉴定机构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了一个职业病的高发期,并且根据权威的统计,其实我国每年因为职业病死亡的已经位居世界首位了。尽管如此,人们平时还是很少去专门的关注职业病方面的规定的,比如说经常生活在嘉兴的当地市民,也有可能自身都不知道在我国的嘉兴有哪些职业病鉴定机构?

一、在我国的嘉兴有哪些职业病鉴定机构?

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二、不服职业病鉴定结论可以怎么做?

职业病鉴定是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向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病鉴定部门进行申诉,一般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个月内,对结果不认可时进行申诉,目前,进行职业病鉴定需要的材料与职业病诊断相同,具体规定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在接到职业病鉴定结论后,如果对其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通过再一次鉴定后,仍有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不用担心,还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但此时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其实,很多情况中,职业病鉴定结论有误的情况较少,因此,员工在鉴定职业病前,应先明确自己是否真的患上职业病,按照法律上的规定,鉴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实际中,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患上职业病,按照规定,员工一旦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的话,就要及时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建议在从事容易患职业病的工作前,要求单位为自己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单位工作期间的任何一次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病的,都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要是单位不予赔偿的,可以采取劳动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若是仲裁无法解决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直接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但是嘉兴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具体位置365平台上也就不给大家提供了。大家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递交相关的申请书,一般私人是不允许私自承办职业病鉴定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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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嘉兴买车可以在嘉兴办暂住证吗
[律师回复] 在嘉兴刚刚办出来的居住证可以给新车上牌,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第三项《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机动车登记便利。
一、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四章公共服务和便利第二十六条《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按照规定享受下列便利:(一)办理出入境证件;(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三)机动车登记;(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一节注册登记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五)住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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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嘉兴五月份有高温补贴吗
嘉兴市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一般工作人员145元。与去年一样,今年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仍为6月到9月,共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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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做工伤鉴定的地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嘉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向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按鉴定中心安排的时间与地点参加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由设区额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嘉兴市各辖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向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办公地址: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办公楼5楼。据嘉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嘉兴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因工)4份;
2、本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
3、工伤认定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医院出具的关于工伤原发部位治疗结束的证明和医院诊断的病历及各种检验报告单(片)据等相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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