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指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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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是国家赋予的一种资源,为了让农民可以获得一定的生存资料。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碰到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指的是因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存在争议。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的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解决。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指的是什么?

土地是国家赋予的一种资源,为了让农民可以获得一定的生存资料。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碰到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指的是因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存在争议。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的解决主要依靠政府的解决。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是因土地使用权属归哪一方即权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无论土地性质和用途如何,只要因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存在争议,就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即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农用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指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用于建住宅,称宅基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的解决

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是因土地使用权属归哪一方即权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无论土地性质和用途如何,只要因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存在争议,就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是权利人已经依法取得的农用地占有、利用、收益权利遭受他人非法的侵犯而发生的纠纷。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前提是:对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属归属不存在争议即权属归属明确。即使权利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曾经被有关机关通过登记发证等程序确认,但利害关系人对权属归属提出异议,这类纠纷仍应认定为土地使用权纠纷,由政府处理。归属经处理、复议、诉讼等程序确认。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接到决定书30日内,可以乡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

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时候如果双方能够就问题达成一致是最简单最便捷的解决方法,但协商不成我们就需要向法律规定寻求帮助,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维护公民们应该有的权利。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律图进行专业的咨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关于使用权或者所有权方面的问题,应该首先了解相关的规定,对相关的流程和判定有一个认识,避免我们因为对其认识的不清,导致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主要是对占有、利用和收益的归属问题造成的,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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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哥们因为那个做生意的事在忙土地纠纷呢,我就想要知道那个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的相关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你要咨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的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条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第五条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第六条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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