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基础:法学素养铸就专业根基
潘鹏飞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起在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办公地址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沧路16号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19楼。他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为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无罪辩护:抽丝剥茧还当事人清白
执业至今,潘鹏飞在无罪辩护方面成果显著。在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中,他通过梳理证据链,论证当事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且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在沈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杨某某涉嫌跨境诈骗案等案件中,他也分别从专业角度深入剖析,成功说服办案机关,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王某某、韩某某、曾某某涉嫌盗窃案中,他针对证据瑕疵和情节显著轻微进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在吕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案中,他精准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将案件性质变更为行政(治安)案件处理,避免了当事人的牢狱之灾。
不予批捕:黄金时期争取取保候审
在检察院不予批捕方面,潘鹏飞同样表现出色。他成功办理了张某某(诈骗)、吴某(非吸)等多起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他通过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说服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机会,为后续从轻处理奠定基础。
有效辩护与轻判/缓刑:精准辩护实现权益最大化
在有效辩护及轻判/缓刑案例中,潘鹏飞展现出高超的辩护技巧。在樊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他促使法院认可当事人从宽情节,实现实报实销,当庭释放。在刘某某污染环境案、周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案件中,他通过挖掘有利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在杨某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案中,他精准剥离无关罪责,使法院判决较原量刑意见减少两年。在温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他准确把握构成要件及量刑情节,将原量刑意见减少一年。
掩隐罪系列案件:专业辩护取得良好效果
在常州市XX区的一起掩隐罪系列案件中,潘鹏飞作为被告人温1X的辩护人参与其中。该案件中,多名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参与“跑分”等行为。最终法院认定五名被告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情节严重,系共同犯罪且均为从犯。潘鹏飞凭借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判决结果,再次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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