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人喜欢在参加聚会的时候喝酒,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一旦喝酒后开车,则是危害城市道路安全的行为。酒后驾车严重的构成醉驾,刑法修订案,醉驾是危险驾驶罪的一种,行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醉驾造成的危害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驾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酒后驾驶时是非常严重的不良行为,同时酒后驾驶会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会给驾驶人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危害,也会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往往会造成后悔莫及的交通事故,
1、车辆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
2、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
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3、心态不稳
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4、易疲劳
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二、办理醉驾案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由此可见,醉驾比普通酒驾的性质要严重的多,醉驾造成的危害也是很大的,威胁道路安全,对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醉驾一旦构成交通事故,往往会导致车毁人亡。对于当事人来说,构成醉驾,自己也面临刑事处罚,判处拘役,并且会被吊销驾驶证,还要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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