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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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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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建设需要土地,农村土地被征收,农民没有了赖以生存的耕地,又该如何生存呢?尤其年迈的老人们,在没有了土地,而不得不选择外出务工的情况下,他们又该怎么选择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内蒙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多了解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政策,还要以官方公布为主。
内蒙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国家建设需要土地,农村土地被征收,农民没有了赖以生存的耕地,又该如何生存呢?尤其年迈的老人们,在没有了土地,而不得不选择外出务工的情况下,他们又该怎么选择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内蒙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多了解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政策,还要以官方公布为主。

一、内蒙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有哪些方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在政策上予以扶”为原则。其交费方式犬体面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定期交费。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例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接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第二种是不定期交费。这是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第三种是一次性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此外,当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个人实在没有能力交纳养老保险金,经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时停交保险费。当经济情况好转时,应当恢复交费。对于停交期的保费,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补齐。

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

有些城市已经推出被征地农民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实行社会个人统筹与账户相结合;在筹资机制上采取个人、村集体、街道、区市共同负担;在参保资金来源上,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交费主要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巾列支;街道补 助从土地收益或社会保险储备金中列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是被征地农民男60岁,女55岁。

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如何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例如,204月青岛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中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交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交纳。农民工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交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 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交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交。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就是内蒙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已经囊括了关键内容。当离开土地后的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或者利用政府给出的征地补偿金,进行再创业。政策框架不变,具有参考价值,希望有需要的朋友们能够多阅读几遍。如果还有其他不懂得,可以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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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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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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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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