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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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程的建设也是要有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这种专门用于建设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对于开发商的意义事关重大,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类证件的保存都是非常的注重的,可这并不能绝对的排除丢失的这种意外。对于建设性质的土地使用证丢失,人们可能还不知道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工程的建设也是要有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这种专门用于建设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对于开发商的意义事关重大,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类证件的保存都是非常的注重的,可这并不能绝对的排除丢失的这种意外。对于建设性质的土地使用证丢失,人们可能还不知道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一、在我国建设土地使用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可以的,土地权利证书严重污损、毁坏或记事栏记载已满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 天后,持刊登声明、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等,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 土地登记机构受理换证、补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补证登记应予以公告,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予以换发或补发土地权利证书。 换(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上应当注明“换(补)发”字样和原土地证号。

二、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土地使用证上面都记载了哪些信息?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四、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不管是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还是行政单位办理的其他的证件,当初我们在依法登记的时候在国家行政单位也是有备案的,所以丢失了肯定是能够补办的,只不过是有些补办的流程可能会比较麻烦一些,补办土地使用证也是像原来发证单位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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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让方式。出让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指的是国家以人的身份把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于一定期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一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给国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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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丢失,查不到档案,能补办吗?
[律师回复]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的条件
1、土地证书灭失的可申请补发。
二、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三、收费标准登记费、工本费、测量费。《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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