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是什么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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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处罚的听证费用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担,听证程序免费。《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主要是指的听证程序中的一些场地、翻译等成本费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免费的,但是行政相对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付的律师费用等则不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是什么标准?

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是什么标准

行政处罚的听证费用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担,听证程序免费。

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主要是指的听证程序中的一些场地、翻译等成本费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免费的,但是行政相对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付的律师费用等则不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行政处罚的含义及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每个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只要在合理合法的时间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一旦行政机关受理,就可以确定时间后免费启动听证程序,行政相对人既不用考虑行政处罚法听证收费太高而增加维权成本,又可以在听证程序中积极举证,避免处罚过重或者错罚,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政能力,一起构建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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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一朋友的叔叔要行政处罚听证了,请问行政处罚听证罚款数额是多少?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罚款数额的内容,具体规定如下。较大数额,各省市规定不一样。比如贵州省的规定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本省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  
二、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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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听证费用谁出
不服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听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较为严厉,类似于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等,都应该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三天内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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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组织听证范围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组织听证,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三、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一) 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
3、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二) 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1、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
2、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3、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4、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5、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应当回避:
1、是本案调查人员的;
2、是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近亲属的;
3、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申请回避;
3、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
4、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5、审核听证笔录。
(四)在听证过程中,本案调查人员有权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同当事人质证。
五、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
(一)调查人员应当在作出可以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二)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
3、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听证组织机关的名称。
(三)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持号邮寄等方式送达。
(四)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以挂号邮寄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五)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超过规定期限的,执法单位应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听证要求之日3日内,书面告知不举行听证,并说明理由。
六、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听证的举行
(一)听证主持人应自受理当事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二)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主持人或书记员的姓名;
4、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由当事人准备的证据和通知的证人等。
(三)听证会开始前,听证主持人应先进行下列工作:
1、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
2、宣布听证纪律;
3、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听证暂停,并报请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
2、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和理由;
3、调查人员向主持人举证,当事人对调查人员举出的证据进行质证;
4、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案由;
2、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3、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姓名;
4、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和理由;
6、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六)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本案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由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予以注明。听证笔录中的证人证言,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听证主持人应当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书面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
(七)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听证主持人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书面意见和听证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由委托的组织自行组织听证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经审查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1、当事人残废或者组织解散,需要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当事人或者本案调查人员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参加听证的;
3、在听证过程中,需要对有关证据重新调查或者鉴定的;
4、其它需要中止听证情形的。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恢复听证。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1、当事人死亡或者组织解散满3个月,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3、有其他需要终止听证情形的。
七、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费用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由听证组织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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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听证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听证范围是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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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一亲戚因为犯了事情要进行行政审判,大家都可以进行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听证程序的两大基本原则是:公开原则和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听证程序的基础,公正原则是听证程序实现价值的目的,两者相辅相成。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与听证程序的性质相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要求,现代法律追求民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强调行政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除外,听证应当以公开方式举行。听证公开有两个方面功效:一是有利于保证行政处罚全面、客观地行使;二是有利于加强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
  
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公平正值,没有偏私。主要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指立法公正,在有关听证方面,听证主体包括听证组织机关、听证主持人与听证参与人的听证权利和听证义务的设定都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二是执法公正,行政处罚听证原则通过赋予当事人告知权、听证权、陈述权等权利,变以往执法主体对受罚主体的单向管理为双向制约,变当事人的事后救济为政府的事先、事中控制,最大限度地规范行政执法,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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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程序是否听证?
行政征收程序并不一定需要听证,但是涉及到地价的认定、编制土地规划、拟定征地补偿标准等重大事项的,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听证处理的 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司法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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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如何召开听证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处罚如何召开听证会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
知不服,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记录员。
(二)主持人: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三、听证调查阶段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1、主持人:下面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主持人:下面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二)举证质证阶段
1、主持人:
(1)、下面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的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
(2)请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拿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辩认。
2、主持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审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辨驳、对有异议的证据,双方均可当场发问质疑,当场质证、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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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政处罚需要听证?
经过当事人申请后,下列行政处罚需要听证: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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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行政处罚听证会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应对行政处罚听证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
知不服,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记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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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有哪些,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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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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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1、主持人:下面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主持人:下面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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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面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的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
(2)请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拿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辩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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