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在生活中并不是一般的老百姓所接触的金融行业就能够有能力触犯的罪行,而除了非法集资以外再法律上还有叫做反洗钱的罪名也被很多人当做了一种经济上的犯罪而与非法集资画上了等号。下面一起来看看构成非法集资属于反洗钱么?
一、构成非法集资属于反洗钱么?
对于反洗钱和非法集资来说,它们的主体都是资金。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洗钱是让不正当不合法的钱变合法。
非法集资和反洗钱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洗钱是让不正当不合法的钱变合法。而反洗钱行为则是大气洗钱行为的合法行为。
交易报告制度是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将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经办的超过规定金额或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主要包括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类。交易报告制度为反洗钱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基础信息来源,是反洗钱的基石。交易报告制度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通过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尽职调查制度、记录保存制度的配合,成为预防金融机构被不法客户用作洗钱渠道的主要措施。交易是否可疑,只有在执行了必要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之后才能给出判断。没有经过客户身份识别程序而提出的可疑交易,只能是无根据的主观臆断,无情报价值可言。因此,客户身份识别是可疑交易的基础。对于基层银行来说,应就以下情况报告可疑交易。
为激励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责和义务,有效防范洗钱风险,真正使“一法四规”落到实处,基层银行应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反洗钱激励机制,对专业技能娴熟、工作业绩突出、掌握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能够熟练的开展工作的基层网点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一线员工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构成非法集资属于反洗钱么”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非法集资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形式上与社会上犯罪分子为了让自己的不法钱财能够在社会上利用起来而洗钱的行为非常接近,但是集资的行为实际上是洗钱的前提,所以二者还是存在很大的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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