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对于企业违法,一般情况下就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追究,那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首先就是对案件梳理分析找出直接负责人,之后进行认定,其他责任人员的认定就是依据案件的发展进程来逐一认定。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

对于企业违法,一般情况下就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追究,那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首先就是对案件梳理分析找出直接负责人,之后进行认定,其他责任人员的认定就是依据案件的发展进程来逐一认定。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所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就是相应出发的前提条件。

直接责任人员认定标准刑法没有规定,在理论上存在重要作用说及行为方式说等不同主张。前者主张以在单位犯罪中的作用为标准,作用大的单位犯罪参与人就是直接责任人员,后者主张参与单位犯罪的行为方式为标准,具有直接性的参与行为就是直接责任人员。相关司法解释兼采了上述两个标准,在对主管人员的认定上采用了行为方式标准,把实施具有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单位犯罪的人员作为对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在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上采用了重要作用说。

如:《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而积极参与实施走私犯罪行为的人员,如果其行为在走私犯罪的主要环节起重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这两个文件虽然都只是针对特定犯罪作出的规定,但其精神对一般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认定无疑具有指导意义。上述司法解释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在以刑法第三十一条为依据的同时,还考虑了刑法第十三条犯罪一般定义中的但书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需要改进之处:

一是都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限定为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的人员,把参与单位犯罪意志形成的人排除在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外,实际上缩小了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范围。从理论上说,单位犯罪包括犯罪意志的形成及实施两个方面,只要对这两个方面具有直接作用就应该承担直接责任,尽管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主要受主管人员的影响,但不能排除不具有主管地位的人员参与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情况。

二是上述解释以在犯罪中分作用大小来确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范围,而不是对直接责任本身作出解释,作用大小比较离开了单位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存在着比较范围不明确的问题。

三是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范围限定为积极参与人,对一般受领导指派的参与人不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但受领导指派参与单位犯罪是普遍现象,仅以此为据难以充分揭示参与人的主观责任程度

对于许多相关人员来说一旦自己经营的企业出现违法行为对于直接负责人的追究最后肯定会落在自己的头上,因为企业的拥有者对于企业有着直接的责任,所以自己在管理时一定注意有关条例。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
一键咨询
  • 137****6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11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何认定?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之前在公司工作,然后有一个人出卖了单位的重要资料,我想问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会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单位中承担一定的领导与管理职责,且要求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
1、单位主管人员作为单位的决策者,积极组织、策划、决定、批准、授意、指挥实施单位犯罪;
2、单位主管人员在事前或事中明知相关单位成员将实施或正在实施单位犯罪行为,而容许或默许其发生;
3、单位主管人员事后知道单位犯罪而积极予以追认。
对于第三种情形,即事后的追认能否构成责任类型之一,刑法理论上存在一定争议。在自然人犯罪中,事后的追认不可能成立故意。但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刑事责任的认定不同于一般的自然人犯罪。在单位犯罪中,事后的追认具有使单位成员的个人意志与行为正式转化为单位意志与行为的功能,即单位主管人员所实施的追认行为是认定单位行为中核心的一环,如果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单位行为的认定便缺乏相应的根基。因而,必须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实施事后追认行为的单位领导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单位具有实际支配与控制权限的单位领导人员,如果与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关联,即既未参与策划组织实施单位犯罪或容许单位犯罪发生,也未在事后对单位犯罪予以追认,便无需对单位犯罪行为负责。
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是指单位中实施单位犯罪行为具体完成单位犯罪计划的人员。从地位上看,他们不属于单位的决策层成员,而大都是单位内部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处于具体实施的某个环节。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指出:对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一般认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
(2)必须参与实施了单位犯罪行为;
(3)必须对所实施的单位故意犯罪是明知的,即明知自己实施的是法律禁止实施的犯罪行为;
(4)必须是单位犯罪实行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即对单位犯罪的实行和完成,起重要作用的骨干分子和积极分子。
司法实践中,对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应当持慎重态度,既不能因为是单位行为而网开一面甚至放纵,也要注意不能打击面过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何理解?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现在就是因为是直接负责人马背法律制裁但是另一个也是负责人啊他就没有得到制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他们两者的关系?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何理解?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何理解?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责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主管人员直接负责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是什么?
单位犯罪,在《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直管负责主管负责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罪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有的案件,可不分主、同一法定刑档次法处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1〕8号,2001年1月21日),载最高人民刑事审判 第一庭、 第二庭编:《刑事审判参考尝龚佰夹脂蝗拌伟饱连》2。。1年第2辑(总第13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公司犯罪辩护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如何认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