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以为一些原因会将自己的财产和物品交由他人进行保管时,如果对方将该物品非法的占有了,按照法律规定此行为就触犯了侵占遗忘罪,那么侵占遗忘物罪如何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侵占的财务数额较大,而且没有退还给物主的,那么将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占罪的概念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对遗忘物的理解,刑法理论界的争议比较大。我国《刑法》规定遗忘物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之一,但究竟什么是遗忘物?是否等同于遗失物?对此我国理论界有不同的说法,有等同说与区别说。前者认为此处的遗忘物即遗失物,并无根本区别;后者认为,遗忘物与遗失物是不同的概念,《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使用遗忘物的概念是立法者对犯罪对象的有意限定。本人赞同后者的说法。
三、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侵占遗忘物罪如何处罚,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会有许多人因粗心等原因丢失财务,如果大家在拾得后,一定不要私自存放而且要及时的上交至公安机关,如果被发现私自侵占别人的物品,也将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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