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行为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16
浏览10w+
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49人
专家导读 非法集资的活动是违法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是犯了非法集资罪的,这项罪名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但是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不了解是很容易触犯法律而不自知的,所以关于非法集资行为是什么意思?现在小编给大家解释一下就是法人或者是个人组织等经过非法的途径向大众抽取资金的行为的,就是非法集资行为。

{ArticleTitle}

非法集资的活动是违法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是犯了非法集资罪的,这项罪名的惩罚是非常严重的,但是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不了解是很容易触犯法律而不自知的,所以关于非法集资行为是什么意思?现在小编给大家解释一下就是法人或者是个人组织等经过非法的途径向大众抽取资金的行为的,就是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是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形式: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 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 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小编在上面介绍了非法集资的意思并且也解释了非法集资的一些主要的特征活动,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不要让自己陷入非法集资行为活动中去,现在很多的非法集资行为活动就是我们熟知的传销,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性,注意投资意识,真正做到谨慎投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集资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145****7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法集资的意思是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怎么认定非法集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处理。
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
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第六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三)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集资罪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以下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集资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集资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中间人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很多公司通过集资来进行扩大自己的规模,正常的集资活动是合法的,投资者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但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集资就是非法集资,我国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处罚规定,那非法集资中间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非法集资中间人的处罚规定非法集资有多种形式,其中一种较为常见的形式,是通过中间人去发布信息,宣传动员亲友等人参与集资,中间人从中牟取提成或中介费。张印富律师认为,中间人在非法集资活动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构成共同犯罪,但往往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在中间人的共同犯罪处理应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形: 一、中间人和上线共同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中间人乙明知甲非法集资,受甲委托帮助甲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或者主动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交予甲。不论其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甲的名义,也不论其是否从中牟利,因为其主观上和甲有共同非法集资的故意,客观上帮助甲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都和甲共同构成犯罪。根据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变化,又可分为四种情况: (1)乙和甲都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则两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 (2)乙和甲都具有集资诈骗的故意,则两者构成集资诈骗共同犯罪; (3)甲开始时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后来犯意转变为集资诈骗,而乙对此并不明知,此时甲构成集资诈骗罪,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甲没有集资诈骗的故意,在让乙退钱给下线时,该乙私自截留资金占为已有,而甲并不明知,则乙构成集资诈骗罪,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中间人单独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乙以自己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而以更高利息放贷予甲,以赚取利息差,则中间人乙于甲之外单独构成犯罪,此种情形有三: (1)乙只是吸金转贷,并无挥霍、截留行为,按承诺支付下线本息,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乙在吸金过程中,将部分吸收的资金用于挥霍或者截留隐匿、占为已有,最终造成下线资金亏空,此时其主观故意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其应定集资诈骗罪; (3)在甲将资金返还给中间人乙时,乙私自截留、占为已有,不再返还给自己的下线,此时其主观故意亦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其应定集资诈骗罪。 三、中间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例如乙与甲熟识,若借钱给甲,甲乐于接受并给付高息,丙、丁等和甲不熟识,若借钱给甲,甲不乐于接受或虽接受但只给付低息。于是,丙、丁等委托乙以乙的名义将自己的资金放贷予甲,丙、丁等与乙约定乙不担风险,不打借条,甲只知乙,并不知丙、丁等。如果乙自始至终没有从中牟利,由于其和甲没有共同非法集资的故意,而乙本身亦没有单独非法集资的故意,丙、丁等也明确指定钱是放贷给甲的,对乙的行为不应定罪处罚。当然,如果乙虽答应丙、丁等不赚利息差,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从中赚取了利息差,或者将资金截留、隐匿,那么此时,就变成了前文分析的相关情形,应根据乙的具体行为对其定罪处罚。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非法集资中间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非法集资就是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骗取投资者的大量金钱,最终直接跑路,这就会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影响是比较大的,涉及的资金也是巨额资金,对于非法集资的涉及人员都会给与很严重的处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的一个远房表弟被判定为非法集资,他对判罚标准不了解,我请问下非法集资指的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该罪是目前我国发案最多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
根据2011年1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结合2014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分析,所谓向社会公开宣传,是指包括以各种途径直接传播信息,或者放任信息扩散,不仅包括《解释》列举的途径,更针对互联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与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
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根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一些情形比如: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等等。
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往往是以合法的形式经营,而不具有真实内容或真实目的,但实际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加以识别。
此外,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间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民间非法集资指的是违反法律规定在民间使用诈骗等相关的方式筹集资金。公司、个人或者是其他组织没有经过批准,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都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将构成犯罪行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集资行为是什么意思?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