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论是重组还是合并都需要股东进行投票,但是很多人不清楚的是公司法规定股东投票权利有哪些?正常情况下股东的投票权关系到公司未来的发展,而且在公司的管理过程中股东的投票关系到管理人员是否更改,日常的重大决策也是股东投票才可以进行的。
一、公司法规定股东投票权利有哪些
股东的投票权是指股东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有权通过召开股东会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决定是否同意通过。与股东投票权相关的核心法律问题是股东对什么样的事项有投票权,即如何界定股东有投票权的公司重大事项。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而实现公司由职业董事或经理人进行有效治理的目的。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外,其他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公司经营意思决策都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执行。
二、关于股东投票权还有什么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公司法》中股东进投票的时候正常是按照谁的出资比例大谁就有表决权。除非公司另有规定。而且公司一旦进行股东投票,正常是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股东进行了表决那么才能算是通过,如果公司没有按时给股东分红那么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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