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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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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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肯定需要当事人共同去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才能从法律角度上解除双方的关系,然后恢复单身就可以再次追寻自己的幸福。不过有些时候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去下落不明了。这个时候肯定不能协议离婚,那按照规定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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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肯定需要当事人共同去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才能从法律角度上解除双方的关系,然后恢复单身就可以再次追寻自己的幸福。不过有些时候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去下落不明了。这个时候肯定不能协议离婚,那按照规定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

对于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的,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向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在配偶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二、诉讼离婚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到底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其实是可以的,而这个时候除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外,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之后再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在这个时候因为对方下落不明,一般法院会采取公告方式来送达,当然最终要解除婚姻关系肯定就是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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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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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下落不明 能否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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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欠钱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讼,追计债款。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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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人下落不明怎样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讼,追计债款。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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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追讨借款
债权人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是由债权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根据有关规定,您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提讼,由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三是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司法实践中,不少骗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义租用地方骗取供应商的货款,然后一走了之,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不是商业上的欺诈和拖欠,而是骗取财产目的的诈骗犯罪。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后,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人赖着不肯还债,最好的方式便是追讨欠款,因的判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在判决还款后仍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诉讼也有败诉的风险,在债权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证据时,就很有可能会败诉。
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追讨借款
债权人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是由债权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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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司法实践中,不少骗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义租用地方骗取供应商的货款,然后一走了之,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不是商业上的欺诈和拖欠,而是骗取财产目的的诈骗犯罪。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后,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人赖着不肯还债,最好的方式便是追讨欠款,因的判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在判决还款后仍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诉讼也有败诉的风险,在债权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证据时,就很有可能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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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下落不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时,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应当在自己所在地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即可。原告要出具被告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离婚案件时,一般会采取公告送达应诉材料的方式,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离婚理由成立的,即可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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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集体户口不能直接登记,需要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同意接收才可以。因此,主动权是在单位手里,一般来说,单位是不愿意惹这个麻烦,除非你个人对单位非常重要或者你在当地有住房,把你的户口迁出来单户,你的孩子就容易上户口 另外,户口是挂靠在人才中心的是办不了的,这种情况下小孩户口随父母均可的政策就是一纸空文 报户口时带上医学出生证明、准生证、结婚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本,去派出所户籍科就可以落户。新生儿登记户口没有费用,如果大了再去落户会交罚款,具体费用每个地方政策不太一样,一般规定超过3周岁就得交。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挂靠高校的集体户口(在毕业前会打回原籍)托管人才挂靠的集体户口(一般有2年的挂靠期)挂靠单位的集体户口从以上可以看出,集体户口并不是长期的,它是有一定期限的,大型的单位可以申请以自己作为户主(高校,大型国有企事业等等),小型单位可以托管人才为单位员工挂靠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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